2024年度,湖里街道综合执法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队始终坚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力的理论保障。在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我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示出本街道的赋权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二)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队共开展行政检查453次,开展片区联合执法12次,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68件,共计处罚金额2000元。2024年度我队联合湖里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湖里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联合执法共计29次;对小区、城中村、群租房开展联合检查,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劝导、制止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电梯、入楼。
(三)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的要求,对所有执法人员按执法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编组定岗,明确“组”和“岗”的业务主攻方向,做到组里有行家,岗位有里手。对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等级考评。据统计,今年我队参与行政执法类相关培训20余次,为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配合“闽执法”平台工作。
1.平台应用与推广:积极全面应用推广 “闽执法” 平台,将街道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平台体系,围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核心业务,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测、执法信息网上公示以及执法决定网上审核,确保执法工作全流程的数字化管控。
2.培训与指导强化:积极组织街道执法人员参与 “闽执法” 平台推广应用培训,安排专业人员前往各街道进行现场指导案件办理,帮助执法人员熟悉平台操作流程,确保他们懂用、能用、爱用 “闽执法” 平台办案。通过培训与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对平台的操作熟练度和应用能力,促进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3.联合协作机制构建:开展片区联合执法,通过平台制定联合执法计划,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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