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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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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020642660064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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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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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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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厦门市湖里区农业水利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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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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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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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湖里区农业水利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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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承担农业、水利、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疫病防控、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辖区河(湖)长工作、辖区海域非法养殖整治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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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建邦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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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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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79.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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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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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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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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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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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4 |
5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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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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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则有关变 更登记 规定的 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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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2025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强化协作,积极开展多领域帮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牵头制定闽宁协作年度工作任务方案,完成三方年度协作协议签订,落实区主要领导带队赴闽宁镇考察对接走访任务。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招商。协同各方引导落地投产(含增资扩产)企业24家,完成实际到位投资额2.59亿。三是建立三十周年工作专班。牵头联合思明区、援闽宁镇工作组成立闽宁协作三十周年工作专班,文件已于九月正式印发。四是加强“人财”支持。牵头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国企动员社会力量累计向闽宁镇捐赠物资价值和爱心资金超418.48万元;新选派2名教师、2名医生、1名就业专技人才赴闽宁镇开展支援交流。五是推动消费帮扶。协同思明区、前方工作组帮助销售、采购宁夏农副产4.53亿元。六是打造“一村一品”。牵头各街道加强与结对帮扶村居对接,生成闽宁智慧牧业项目(湖里街道)、原隆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殿前街道)、园艺村果蔬产供销全链条试点项目(禾山街道),金福产业发展扶持基金(金山街道)、福宁村牛羊肉品牌(江头街道)5个“一村一品”特色项目。 (二)生态保护,深化河长制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区域水质有效提升。各水域共计开展生态补水473万立方米、调水63万立方米,湖边水库整体水质达Ⅱ类,新丰湖、埭辽湖断面水质分别为Ⅱ类和Ⅳ类,均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全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五年保持100%。二是聚焦重点推动整治。强化河湖库清四乱、地下水取用监管、涉水安全、涉水生态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推进截污控源工程,完成项目3个、续建新建项目7个。三是生态治理与城市发展协同推进。映仙湖获评厦门市六佳小微水体治理奖,五缘湾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五缘湾生态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作为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参观点并做经验交流。 (三)加强指导,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建章立制,牵头制定《关于“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指导意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湖里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工作指南(试行)》等关键制度文件,系统构建起覆盖决策、合同、交易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体系。二是专项整治与智慧监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步拓展厦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监管功能,率先全市制定并启用预警监督方案,于6月实现动态监测与风险实时提醒,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变。三是产权交易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严格执行资产资源进场交易规定,2025年1-10月,推动全区128宗项目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功竞价成交85宗,成交合同总额约6.4亿元,有效促进了集体资产的规范流转与保值增值。 (四)多措并举,推进平安海域创建 一是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一方面,深入推进我区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监管机制,牵头组织乡镇船舶进出港报备系统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培训,督促街道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备制度,通过省、市两套定位系统实时掌握乡镇船舶在海上的位置,防止渔民到敏感海域作业;牵头组织好区级各项安全督导检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防止“三无船舶”反弹回潮。另一方面,推进船管站标准化提升建设。根据市级要求,制定《湖里区加强乡镇船舶船管站和停泊点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各街道全面完成辖内4个船管站(停泊点)的提升改造。2月,全市推广船管站(停泊点)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我区殿前街道船管站召开,市级对殿前船管站的建设及管理模式给予高度肯定。二是落实在册渔船日常点验。每周做好辖区3艘在册渔船的点验,落实好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三是落实防止海域新增养殖。强化区街两级防止海域新增养殖日常巡查,打早打小,防止渔民向海里投放养殖设施,共同维护海域退养成果,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现新增养殖设施。 (五)坚守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常态化 一是做好耕地保护常态化管理。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耕地联合巡查制度,防止耕地被非法占用、破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二是积极配合资规部门做好耕地调配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区领导指示批示,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沟通上会研究审议通过,对我区现有43.26亩耕地决定调整至同安区耕种,此后市级不再向我区下达耕地保护考核任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关于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仍需攻坚。部分超长期合同因签订时间早、历史情况复杂,协商解除或修订面临较大阻力;同时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部分承租户经营困难导致的租金拖欠问题时有发生,清收工作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对集体资金的及时回笼造成一定压力。二是“三资”监管效能有待持续提升。尽管监管平台已全面覆盖,但在日常抽查中仍发现部分基层单位存在财务凭证上传不及时、合同要素录入不完整等问题,反映出平台应用的规范性和基层操作的细致度仍需加强。三是集体资产运营模式较为单一。当前集体经济收入对传统物业租赁的依赖度较高,资产经营性收益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在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上,需要更多政策指引和模式借鉴。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 一是加强谋划部署。牵头思明区,坚持“闽宁吹哨,两区报到”的工作机制,持续稳定深化两地各领域开展互访、互学、互帮活动,加强两地互访互动。完善对接协调机制、发挥挂职干部纽带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地,共同把东西部协作责任落实好。二是做好闽宁三十周年工作筹备。立足闽宁协作三十周年,会同前方工作组做好“一村一品”项目打造、闽宁绿电数智应用产业园建设及打造一批有成效的典型案例等重点工作,并适时通过媒体采风等方式宣传报道闽宁协作成效。并做好提升总结,宣传报道闽宁协作成效。三是持续推动闽宁产业园招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招商引资政策宣传,适时组织招商推介,开展实地考察对接工作,做好现有意向项目企业的跟踪服务,争取项目尽快落地。做好市、区两级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四是持续落实学校、医院、街道、社区等结对帮扶任务。进一步强化消费帮扶,帮助拓展闽宁本地特色产品的消费市场,加大产销对接和集中采购力度。持续发挥劳务协作基地的作用,强化劳动技能培训。 (一)推动全民参与爱水护水工作 一是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好河(湖)长及河道专管员定期巡湖任务,抓好基层河湖长办与巡河队伍标准化、巡河工作日常化、监督常态化、台账规范化“四化”建设。二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锚定湖边水库、埭辽湖、新丰湖等水域水质考核目标,扎实开展雨污分流、独立排水户管理、截污清淤等基础性工作,推动水质稳中向好。三是深化全民参与,强化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共建共管共享,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持续打造“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宣传品牌,营造全民节水、爱水、护水氛围。 (三)激发集体“三资”发展活力 一是持续深化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治。压实街道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街道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财务检查与业务指导机制,提升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高标准完成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换届。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加强统筹指导和政策培训,确保换届程序依法合规,选优配强班子队伍,为集体经济规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推进集体资产阳光交易。严格执行资产资源进场交易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转让、合作等项目“应进必进”,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以阳光交易促进集体资产规范运作与效益提升,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落实海洋渔业安全监管 一是巩固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充分总结和借鉴学习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各项好的举措和做法,不断巩固成效。二是建立海陆联合管控常态化机制。建立区级分中心建设,加强与各涉海职能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完善湖里区海陆联合管控机制;加强极端天气应对,强化海岸线警力巡逻,严格落实24小时出海进出港报备登记制度;推广记分制管理在乡镇船舶日常管理中的应用。加大联合检查督查以及查处力度,强化海上船舶安全,严防船舶进入敏感区域,严禁非法登录无人岛,防止“三无”船舶反弹回潮,严防海域新增渔业养殖。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严格要求街道和船管站熟悉掌握信息化技能,通过省、市两套定位系统落实船舶每日点验,严格落实“鹭海管家”进出港报备审批,实时掌握出海船舶动态,并做好抽检记录,及时有效管控各类出海小型船舶。 (五)加强耕地保护巡查监管 加快对接推进完成耕地调整同安区相关事宜,在此项工作完成前持续加强对现有耕地巡查保护监管力度,指导街道和相关社区落实耕地保护工作,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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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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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2025年12月,被中共湖里区委、湖里区人民政府评为“湖里区社会民生工作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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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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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我单位承诺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兹委托主管局在湖里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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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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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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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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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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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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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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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陈锦旋 联系电话:0592-5512827 报送日期:2026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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