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目标,拟定年度本区城市管理的任务和重点。
(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工作规划。
(三)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受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4.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7.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9.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
(五)受理有关规定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辖的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或指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六)负责受理并转发全区各类城管执法方面的投诉、信访等案件。
(七)协助户外广告设置设施规划的实施;实施本辖区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以及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备案;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
(八)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并负责具体落实,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九)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察工作,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上报。
(十)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以及辖区内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十二)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十三)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各街道的有关职责分工。(1)各街道负责对驻街中队的日常管理(含效能管理)、教育、使用和督查考评(含效能督查考评);负责组织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市容环境整治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各驻街中队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查考评;负责户外广告临时许可;统一调度、组织全区性城市综合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必要时直接查处或组织、指定、移交相关中队查处违法违章案件;负责驻街中队执法案件的审批、备案工作;局直属中队负责支援各驻街中队,巡查督查,办理跨街道的案件,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应急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章科长 电话:0592-5668679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发文的审核、重要文件材料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组织、协调以局机关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发等;组织有关城管执法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党建工作;负责全局的人事、劳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局制服、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和配发,做好后勤保障和车辆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的年度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工作;承担全局人员年度的工资、公务费、业务费等的经费结算工作;负责罚款的结算工作;负责局相关财会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肖科长 电话:0592-5636577
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负责规范性文件使用中的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制订和实施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审核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组织有关涉及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执法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实施本辖区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以及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备案;开展业务工作调研与交流、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 王科长 电话:0592-5606056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负责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负责检查执法案件的处理情况;督察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对执法人员违反依法行政、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进行纠察,责令执法人员停止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绩效考评机制;负责承办、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及各类来信、来电、来访;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和市、区“110”联动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三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联系方式:电话:0592-5668679 传真:0592-5668679
五、负责人信息
文晓鸣(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局党政工作,主管党建、财务、人事、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
陈玉艺(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负责纪检工作,“两违”综合治理(土地执法)、信访投诉、督查督办、综治与应急等工作。分管:禾山中队、五缘湾中队、监督检查科。
商建坤(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组织工作,案件审理、执法业务培训宣传等工作。分管:湖里中队、殿前中队、机动中队、政策法规科。
邱 昊(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统战工作,挂职城管委办副主任。
陈敏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保密工作,绩效考评、文秘、机关事务协调与管理、文明创建、生态环保、网络安全、市容管理、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不含“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东渡港区综合执法大队、江头中队、金山中队、综合科、执法协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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