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700-2018-00045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18〕152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6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嘉福花园安置房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时间:2018-12-26 18:28

  厦湖府〔2018〕15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嘉福花园安置房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嘉福花园安置房南侧市政道路的批复》(厦发改交能〔2013〕12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4年度第8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14〕4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嘉福花园安置房南侧市政道路前期工作有效期的函》(厦发改交能函〔2017〕654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220号)等文件,现将嘉福花园安置房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限五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嘉福花园安置房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4年度第8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14〕4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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