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7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2〕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5
厦湖府〔2022〕25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征收公告
因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建设需要,本府已做出《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征收决定》(厦湖府〔2022〕24号),对金山街道辖区内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其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厦湖府〔2022〕3号)文件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
联系电话:0592-5722243
四、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
受区政府委托,金山街道办事处、厦门联悦欣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金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592-5287271
厦门联悦欣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16号308单元A294
联系电话:0592-5680663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厦门垣湖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前头社137号
联系电话:0592-5135933,0592-5382870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在征收范围及市资源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zygh.xm.gov.cn/zwgk/zdxxgk/tdfwzsgl/fwzsbc/index_1.htm)公布并征求意见并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
七、签约期限:本决定公告之日其至2022年3月15日。
受湖里区政府委托,本项目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办理具体签约事宜。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
八、最后搬迁期限:本决定公告之日其至2022年3月31日。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从年度评估机构名单中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年度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摇号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被征收房屋所在街道、社区组织代表及公证机关参与监督、公证。随机抽取1家作为被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的正选评估机构,随机抽取1家作为备选评估机构。
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以下地址报名。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龙湫三里1号楼1楼前台
联系电话:0592-5627176
十一、被征收人如不服《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益路(湖边公寓路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征收决定》(厦湖府〔2022〕24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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