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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09:35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9月8日

  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7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8月13日全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照最新版《》、《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和《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更大的努力、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我区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做好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力争不发生新增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和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不断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坚持防控指挥体系不变。进一步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口岸检疫、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交通管控、社会稳定、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2.调整充实防控工作专班。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抽调卫健、教育、公安、工信、文旅、商务、市场监管、外办等部门人员,组建区防控应急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科级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原则上不出远差,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服从调度。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社区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落实“四早”要求。

  1.医疗机构监测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我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隔离留观病床规范化建设,要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挂号、收费、化验、影像检查、医疗处置、取药在该区域独立完成,规范院感、诊疗布局,完善就诊管理。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因地制宜进行发热门诊提升改造或新建,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和留观室的改造工程。医疗机构要落实查验健康码,发热门诊要落实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做好规范诊断排查。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大力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与报告、实时预警。

  2.重点单位监测报告。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天检测体温,观察询问,及时发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民政、残联、司法、公安、教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主管部门责任,督促指导落实所属机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3.社区监测报告。各街道、社区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等,主动开展巡查搜索。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汇总分析疫情线索,及时分类信息,推送至相关社区进行核实。对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将其规范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排查。

  4.流动人员监测报告。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场站和码头要落实体温监测措施,设置留观区。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转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并报告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相关场所、交通工具卫生消毒等工作。

  5.零售药店监测报告。零售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的人员,要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医保卡购药的除外)同时录入新冠肺炎疫情溯源系统,并及时报告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6.拓展公众疫情报告渠道。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等渠道增设的公众疫情信息报告模块,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区疾控中心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如属实应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三)强化核酸检测。切实发挥核酸检测支撑作用,落实属地责任。用人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同)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理、指导责任,督促落实本行业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措施。监管部门要将“应检尽检”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监管工作内容,监督用人单位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落实9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厦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入厦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并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检测。

  (1)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入厦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检测工作。

  (2)海关负责组织落实境外入厦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

  (3)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员工检测工作。

  (4)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用人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文旅部门负责组织旅游景区、开放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网吧、星级宾馆酒店、体育场馆、健身服务场所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非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场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集市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铁路、交通运输、民航等部门负责组织高铁、地铁、机场、码头、车站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

  (5)司法、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强制医疗所、公安监管病区等监管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

  (6)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院、儿童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站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残联等部门协调组织福乐家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残疾人援助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特殊教育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

  2.强化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将进口冷链食品批批通报。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要及时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向其主管部门报告。市场监管会同商务、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对重点疫情国家进口及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检测,要加大抽检量,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每周1次核酸检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3.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冷冻冷藏库房等经营单位落实好经营场所外环境(含食品)每周至少一次的日常核酸检测。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排查摸底和监督抽检工作。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定期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含食品)进行抽检,对监测检测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加强专业指导。

  (四)加强高风险人群管理。要健全完善公安、外事、海关、商务、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卫健、通信管理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排查、核实、管控,严防疫情输入。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实施境外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程闭环管理。

  (1)外事部门要掌握海外乡亲归国人员动态情况,做好本地侨胞、在外留学生、海外确诊治愈后出院患者等稳定在当地工作。

  (2)公安、边检、海事、海警等部门要加强陆路、海上口岸非法入境的入厦人员管控,有效防范疫情输入。

  (3)对入境我市的人员,严格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目的地为我市的继续实施医学观察7天的措施。在入境第1天、第7天、第14天和第21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入境第1天、第14天和第21天各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经我市入境转省外人员要严格按照“点对点”要求送往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确保闭环管理。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后人员的信息报告工作,落实有关人员后续健康管理。

  2.加强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管控。各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酒店、社区(村居)等要加强对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的排查,落实全链条联防联控。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国内疫情变化情况,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健康管理,一旦出现新的高中风险地区,立即启动追溯倒查高中风险地区14天入(返)厦人员情况,及时跟踪管理。对高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要做好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分别在观察第1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强化社区精准防控。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对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确保不漏一人。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管理,采取社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完善入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口岸入境、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跟踪管理,对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健康告知书,开展健康状况问询,查验“八闽健康码”等。督促居家医学观察对象落实“一人一间”、不外出等措施要求。社区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等相关信息申报制度,及时主动报告本辖区有近14天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信息,并规范处置。依法追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人员的责任,发现偷私渡非法入境人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要加强“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防控措施。除此之外,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商超、集市、农贸市场等生活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高铁、地铁、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公共区域、交通工具等通风、清洁、消毒以及人员流向引导与防护指导等措施。商务、文旅、公安等部门要督促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场所合理设置就餐设施和餐桌距离,严格控制聚集性桌餐,避免聚集性排队等待,提倡分食就餐。文旅、市政园林等部门要督促开放式公园、景区等通过控制景区人员流量,实行游客分时段间隔入园等措施,其中景区游客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30%,A级旅游景区不超过50%,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对KTV、电影院、游艺厅、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消毒等措施。

  (六)做好应对疫情准备。要继续坚持前期有效经验做法,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立足秋冬季疫情防控需求,做好核酸检测、专业队伍、隔离场所、医疗物资各项准备,9月底前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确保有备无患。

  1.核酸检测能力准备。

  (1)场所准备。通过实验室改造扩建、添置仪器设备、充实检测人员,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要为可能出现的全员核酸检测做好准备,根据辖区人口及地理情况,选择空旷、通风、安全的区域,科学预设核酸采样点,合理安排采样流程,做好预案,避免大规模采样时造成人员聚集。9月底前,至少有2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区疾控中心要设立具有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核酸检验实验室。充分发挥社会检测力量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合理布局,与医疗机构、口岸检测机构形成配合协作机制。

  (2)队伍准备。根据我区核酸检测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实核酸采样、检测等力量,在辖区医疗机构建立不少于20支的核酸采样应急队。

  (3)能力准备。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要求。在进行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按5至10份标本混检,具备5天内实现常住人口全员核酸检测能力。

  2.医疗救治准备。

  (1)加强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改造(市级职责)。

  (2)方舱医院备用准备(市级职责)。

  3.隔离场所准备。配合市文旅局、卫健委,按疫情防控需求准备充足的酒店作为定点酒店、密接酒店等隔离场所,必要时采取征用等方式保障酒店供给。同时,区文旅局要至少准备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和专班配置。原则上1名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视同确诊病例)需要准备100间房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安全措施,按照“一点一专班、一点一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充实隔离场所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力量,加强隔离场所内部安全防范,指定专人24小时巡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使用空调,落实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做到监督措施到位、监管人员到位、医学检测到位、清洁消毒到位。组织技术部门对隔离场所空调、通风设备设施进行技术评估和检查,每个房间空调和新风应独立设置或通过控制达到不互串通(房间与房间,房间与厅堂、走廊等)。按照“一点一检查、一批一总结”要求,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及时查缺补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集中隔离管理水平,确保隔离场所安全有序。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对医学观察人员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关注医学观察人员心理状态,做好政策解读和心理疏导,消除隐患。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的过激行为及刻意扰乱正常秩序、不配合专班管理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处置。

  4.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准备。

  (1)组建专业流调队伍。依托区疾控中心成立2支区级疫情防控专家队,每队由10-15人组成,作为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力量。统筹各街道的公共卫生人员,建立不少于80人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公安部门要派员配合。区卫健局要对辖区流调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才储备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和交通工具。

  (2)建立流调协查制度。按照以专业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的原则,组织疾控、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行动小组,公安要派员协助配合。按每街道至少1个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每社区1个小组、每组3-5人的标准,储备流调协查员,建立人员名册、联系电话、微信、QQ群,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

  (3)有序开展环境消杀。各街道按每社区3-5人标准,组织环卫工人或卫生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杀虫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区疾控中心按不少于10人规模,组建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

  5.医疗物资储备。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我区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区工信局要做好全区物资储备保障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做好3个月应急储备保障。其中,区工信局重点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建立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基础数据,探索实施社会化保障措施,筑牢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基础,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区疾控中心重点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实验室检测试剂、消杀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储备,至少满足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转运、处置处理设施准备。

  6.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物资联合保障机制,积极构筑多方协同、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保障工作格局。区工信、发改、商务、交通运输、卫健、医保、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的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疫苗、药品试剂和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物资以及产能、原辅材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煤电油汽运等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7.开展培训工作。区卫健局要通过继续教育平台,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视频培训为主,9月底前完成全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大培训”,做到全覆盖。发挥医疗专家队作用,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适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能力和水平。加强区疾控中心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加强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

  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特殊场所等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街道要组织做好社区工作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提升基层防控处理能力;同时组织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演练,提升防控效果,做到群防群控。卫健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专业师资队伍的支持。

  8.开展应急演练。在9月底前,以发生本土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为背景,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联合演练。区级以病例发现报告、人员管控、场所准备等为重点。立足实战,针对病例发现、综合研判、疫点划定、人员管控、疫情处置等环节进行演练,检验各级指挥协调、部门联动、应急准备等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9.完善多部门大数据支撑。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组织下,不断健全完善公安部门牵头,通信管理、卫健等部门参与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面对面调查,手机通信、视频追踪、轨迹分析、数据实时分析等方式,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七)强化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秋冬季是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季节,要统筹做好秋冬季传染病、台风等灾后防疫工作,区应急局要牵头做好避险点、避灾点等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大重点人群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苗接种力度,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中医医师指导下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如新冠疫苗获准上市,可根据疫情风险,经专家综合研判,适时启动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重点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措施,加强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和筛查,及早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农贸市场、海鲜批发市场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同时避免过度消杀,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区文明办要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内容,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从注重环境卫生整治向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治理水平转变,助力疫情防控。要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遵循“七不”原则(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8-11月每月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四个统一”原则,开展一轮以重点场所及人流密集场所为主的除“四害”行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创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广泛动员群众,将专业消毒消杀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人人动手,掀起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

  (九)严格落实疫情处置。发生本地病例的区以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单元,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范围要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延伸到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加强对患者活动区域的监测和相关人员健康随访,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苗头,快速处置,严防发生家庭和社区聚集性感染。中风险地区要做到对散发病例发现一起扑灭一起,高风险地区要严格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及时处置疫情,阻断疫情传播。按照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及时主动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相关预案,强化培训演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准备,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并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供应短缺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可以实行集中生产调度。

  (四)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湖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区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提前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健康使命,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民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影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中央、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结合“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稳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口岸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实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的防控策略。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预案(第三版)》《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适用于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指导全区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准备,以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按照《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及境外防控分指挥部,保持防控机构和力量不变。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指挥部及分指挥部总指挥长;区委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流调处置组、市场监管组、教育防控组、文旅防控组、小区防控组、物资供应保障组、环境整治组、宣传与舆情管控组、企业防控暨复工服务组、社会稳控组、社会捐赠组等12个工作组。境外防控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人员组织、后勤保障组、外事组,并成立机场分流小组、枋湖客运小组、港口水运小组、维稳、交通管控小组等6小组以及16个酒店专班。各工作组、工作小组以及酒店专班由相关区领导任组长或负责。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工作小组、专班组成、职责任务按《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形势研判

  (一)全球疫情形势。当前,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按照全球平均累计发病率判断,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疫苗研发所需时间、潜在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产能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依靠自然感染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形成,即使付出巨大代价,也未必成功。在具备有效疫苗的情况下,新冠病毒也很可能像其他呼吸道病毒一样变异,呈季节性流行。预计今年秋冬季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将呈高流行态势,疫情防控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国内疫情形势。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近期在黑龙江、吉林、北京、新疆、辽宁等局部地区相继出现聚集性疫情,当地通过采取快速、有力的应对措施,疫情得以有效控制,未造成大范围扩散。通过持续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全国疫情将大概率维持低水平可控态势。

  (三)省内和我市、我区疫情形势。福建省、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已实现阻断目标,厦门全市连续180多天无本土病例发生,但仍然存在境外输入疫情和外省输入性病例的压力与风险,尤其我区是厦门市主要交通枢纽,防控压力巨大,境外输入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有发现,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各方资源,密切部门协同,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准备,有效管控和防范输入性疫情的扩散。

  (四)面临的疫情防控风险。

  ⒈境外输入风险加大。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若国内口岸特别是厦门口岸逐步开放,调整或放松出入境人员管制及入境人员隔离检疫等措施,全球广泛存在的传染源输入我区的风险必将随之增加。

  ⒉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条件。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等特点。作为新发的呼吸道传染病,全球流行情况提示,气候对其传播影响不明显。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的情况下,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由于我区人群自然感染率低,普遍易感,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

  ⒊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秋冬季流行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秋冬季是各类常见呼吸道疾病流行季,大量具有相似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就诊病例,将增加医疗机构对新冠肺炎病例鉴别诊断的复杂性,部分新冠肺炎病例可能难以得到及时发现和管理,将加剧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五、情景构建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我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四种情景。

  (一)情景一:

  1.情景描述:全国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地区无病例,个别地区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或省外重点地区输入病例,本地资源与能力基本可以应对,除病人医疗救治外,无需市级支持。

  2.前提条件:(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边境管控,严格实施航班“熔断”机制,继续限制境外人员入境,严格控制国际航班数量;(2)具有敏感的病例监测和快速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发现与管理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

  3.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

  (二)情景二:

  1.情景描述:全国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地区无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传入我区,造成局部疫情反弹,出现点状聚集性疫情,依托市级医疗卫生资源与能力可以应对。

  2.前提条件:(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差异化防控策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四早”,落实“四方责任”;(2)继续严格边境管控,实施航班“熔断”机制,继续限制境外人员入境,严格控制国际航班数量;(3)具有敏感的病例监测和快速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发现与管理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

  3.防控目标:采取果断措施,落实严格的人员管控、传染源筛查与管理、密切接触者追踪与管理等措施,阻止疫情向其他地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三)情景三:

  1.情景描述:发生区域性的疫情传播,即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并构成向其他区、厦门市外扩散蔓延风险,需要国家、省、市调配资源进行跨区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2020年1月中上旬武汉及周边城市的疫情形势即处于此种情景。

  2.前提条件:(1)国家放宽口岸管控措施,大幅恢复国际航班数量,适度放宽境外人员入境限制;(2)全国范围内仍然采取严格的入境人员管控措施,但辖区发生输入疫情引发大范围社区传播。

  3.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四)情景四:

  1.情景描述:发生跨区域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即我区及全市较多区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省全国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目前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的较大范围多个地区的流行即处于此种情景。

  2.前提条件:(1)情景二、三防控目标未实现,疫情迅速向各地蔓延;(2)我国主动调整防控目标和策略,全面放开严格的边境口岸管制,完全恢复国际航班,不严格限制和隔离管理入境人员。

  3.防控目标:降低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配合市级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六、不同情景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厦门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加强监测预警和疫情风险评估,及时制定应对预案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实化量化措施准备,确保有序有效应对可能的疫情,根据对疫情强度和严重程度预测、防控工作需求等综合研判,提出能力建设目标、需求和工作路径,以及超出本地应对能力时,获得支援的方式、能力要求和相关机制,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三严”具体办法,做到每个单位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专业机构要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一)情景一: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阻击和扑灭散发疫情,阻断病毒传播。强化医疗机构“早发现”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病例发现、救治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措施,除个别高中风险地区外,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及时发现。在当前严格境外入厦人员口岸管控,防止境外输入性疫情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高中风险重点地区来厦人员管理,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八闽健康码”验码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排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和转诊制度,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同时,利用有关部门的“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加强对学校、药店、机场、车站、码头、大型超市(商场和市场)等人流量大且密集(或特殊)场所的监测与信息共享,尽早发现可疑苗头。

  2.快速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传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快速开展疫情划定区域范围内核酸检测的全员覆盖。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按照防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继续实施医学观察7天的措施。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和物品进行全面终末消毒。

  3.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加强社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的管理,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4.应对准备。要以最严重疫情为基线参考,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1)核酸检测机构准备。按照单日最大检测需求量为标准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具备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检测机构。统筹辖区核酸检测资源,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和组织动员能力,具备5天内实现辖区常住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能力。

  (2)隔离场所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前签约具备隔离安全条件的宾馆、酒店、饭店作为隔离场所。全区至少准备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且能够满足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需要的备用场所。

  (3)应急队伍准备。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发挥各防控小组的作用,区卫健、公安、工信等部门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大数据专班,组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消杀技术指导队伍、核酸检测采样队伍。

  (4)物资储备。建立完善疫情常态化下的防控物资保供机制,针对不同情形制定医用物资储备方案和保供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物资储备量至少满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二)情景二:实施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扩散,实现早期疫情扑灭目标。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预案(第3版)》《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评估出现聚集性病例可能发生的传播风险,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工作预案等要求,确定(低、中、高)风险等级,并按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划定防控范围内的区域严格实施减少人员流动的措施,实施社区封闭管理,利用大数据开展重点人员管控,采取一定程度的交通与旅行限制。

  3.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力量,根据采样数量需求,提前组织区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量,做好技术培训,提前预设采样场所,优化采样流程,备足物资,科学组织样本采集(包括人员和可疑环境)。

  4.集中力量,充分发挥辖区各类核酸检测实验室力量,组织开展区域内人员2-3天内完成全员及可疑环境样本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最大限度发现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或被污染的环境和物品。

  5.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四早措施,及时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院收治。

  6.积极配合市政府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按照平均每名确诊患者不少于100个密切接触者数量预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7.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开展新冠肺炎防病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三)情景三:实施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市、全省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疫情扑灭目标。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在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快速启动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调配资源,有序安排国家、省、市疾控、医疗等队伍支援。

  3.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工作预案等要求,确定地区(低、中、高)风险等级,并按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实施社区封闭管理,利用大数据开展重点人员管控,采取一定程度的交通与旅行限制。

  4.强化做好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普及,做好与公众的风险沟通,促进公众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提高对相关防控措施的依从性。

  5.加强医院感染控制。(1)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切实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诊流程和病例分类管理措施,促进医护、病患及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人预防措施,并建立内部督察机制。(2)加强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急诊等重点科室的人员和设备配置,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发热病例快速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疑似病例的及时诊断和管理。(3)医疗机构对非感染性疾病科室,应当做好感染控制标准防护,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意识。

  6.监测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准备。(1)通过入境人员筛查、发热门诊常规监测、流感样病例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社区拉网式排查,以及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排查等及时发现可疑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增强实验室检测能力,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包括人员和环境),提升检测效率。(3)提前规划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使用现代化工具以提高流行病学调查效率,尽早、快速、科学规范开展流调。

  7.加强疾控和社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1)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专业队伍力量,确保防护物资充足。(2)积极组织区疾控中心开展技能培训、专业训练和应急演练。(3)区卫健局负责协调从大学、科研单位调配学生等方式建立疾控应急后备队,从各单位抽调人员、动员志愿者等方式组建社区应急后备队。对疾控应急后备队开展有关疫情监测、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等相关专业培训,对社区应急后备队开展社区防控工作培训。

  8.加强对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学校、监狱、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尤其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做好缺勤监测,对于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和其他教职工,实施居家隔离。

  9.加强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点机构的应对准备。脆弱人群包括老、幼、孤、病、残、孕和无固定收入人群。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重点机构包括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监狱等。(1)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区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孤、病、残、孕和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保障其有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2)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招募社区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3)关注脆弱人群集中的机构,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受到疫情影响。强化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资的供应,加强防护措施,预防在此类机构中暴发疫情。

  10.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准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接种时机。

  (四)情景四:实施疫情“压制”和“疏解”交替策略,压低和推迟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影响。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压制期间增加以下措施:

  1.根据国务院、福建省、厦门市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保护高危人群。加强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的管理,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为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鼓励社会工作者、招募社区志愿者在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增加社会稳定,减轻社会负担。

  3.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

  4.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1)疫情通报和风险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转发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注重咳嗽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等。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处置,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2)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5.加大检查力度。以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6.采取适当保持人际距离的措施,包括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限制或者减少聚集、召开视频会议、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等。

  疫情疏解期间维持措施1~5,取消或减少措施6。在该情景下还需强化对疾病流行趋势的监测,实时开展风险评估,平衡经济发展和保护健康的需求,尽可能科学地确定压制措施的启动和降级时机。

  七、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物资储备和工作运转。

  社会应急物资生产、储备,由区工信局牵头,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组织有关企业投入生产,并结合市场销售情况进行储备,定期补充和更新。

  (二)技术保障。区卫健局要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与供应;为疾病控制、医疗机构等单位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确保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力做好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培训演练。各部门各街道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督导检查。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重点检查各部门各街道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社区管控、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八、附则

  (一)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湖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