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人员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居民;
(2)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及其持本市有效居住的父母、配偶;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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