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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0 15:53

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提速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办发明电〔2022〕8号)第三条第(七)款、《湖里区促进制造业及软件业倍增发展若干措施》(厦湖工信〔2022〕73号)第5条、第6条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内容,为做好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兑现工作,现将《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请各企业按要求申报。

  附件: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

  (二)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升级的技改投资项目。

  (三)重点支持企业机器换工、智能制造、数字化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

  1.应用先进制造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提高企业装备技术水平,扩大先进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技术水平、产品性能、产品附加值及促进安全生产;

  2.应用精益制造,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

  3.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改造和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促进节能减排、减污增效;

  4.应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软件、IC设计,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提升工业基础能力。

  二、政策标准

  1.对上年度设备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的市级及以上的“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不覆盖火炬湖里企业,针对工业企业申报)。

  2.对上年度设备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的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规下重点工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技改补助资金申报企业及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注册、税收(含税收分成)、增加值核算同时归属湖里区的2022年度市级及以上的“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湖里区2022年度规下重点工业企业。

  2.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3.项目备案(或核准)的建设期内2022年度的设备购置发票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税,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下同),且申报截止日前已付款。

  4.企业不属于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名单通过公安机关扫黑办背景审核。

  5.企业不存在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100万元(含)-500万元)(附件3);

  2.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

  3.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附件5);

  4.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6);

  5.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6.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A109010);

  7.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2年度完税证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按年度汇算清缴后的所属期数据提供,其余税种按入库期数据提供;

  8.留抵退税银行回单(收入退还书);

  9.项目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7)。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2023年5月10日起开始向湖里区工信局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2.项目初审。区工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形成初审意见。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协助审查。

  3.现场核查。区工信局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意见报告。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核查项目设备购置票据,核定项目设备实际投入;

  (3)核实设备的到位及安装使用情况;

  (4)评估项目是否完工投产(主要以设备是否具备并实现正常生产功能进行评估)。

  4.区工信局按程序审核后,提请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工信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按整万元金额拨付,向下取整,不四舍五入)。

  六、其他事项

  1.企业不得将已获得区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申报技改专项资金;企业不得将已获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内容相近或相同的项目)或同一设备原始凭证,重复申报技改补助资金。

  2.单家企业获得的技改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2022年度区级税收收入。

  七、联系方式

  曾惠红  联系电话:0592-5722394  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522室

  附件:1.湖里区2022年专精特新企业名单(限工业企业申报)

  2.2022年规下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3.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100万元(含)-500万元)

  4.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5.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

  5-1.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设备购置附表(自制设备、模具)

  6.2023年湖里区专精特新及规下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7. 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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