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2年4月7日,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27-1号厦门德兴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根据4月7日、8日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老旧厂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对辖区内老旧厂房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制定整治措施及标准,强化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改善我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进展
已完成工作部署,并逐步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工业厂房的摸底排查。
四、范围期限
整治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工业厂房(包括工业集中区、老旧厂房、仓库、小加工作坊),整治时间为2022年4月起至7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及制定标准阶段(5月15日前):各街道、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部署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老旧厂房专项整治工作;以街道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厂房摸底排查,逐栋填写《湖里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摸排登记表》,摸清辖区内工业厂房底数、情况。湖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建设局,根据各街道摸排的工业厂房实际情况,制定《全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分类整治标准》。第二阶段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各街道牵头对村民自建、村集体产权、未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以及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但改变原有使用功能的工业厂房进行检查,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整改期限。对已取得消防验收许可手续,但已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可由消防机构出具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已取得消防验收许可,但改变使用性质的,视为无审批手续。各街道、部门应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和消防部门的整改意见,督促工业厂房在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度。第三阶段联合执法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针对切实存在较大隐患问题和久拖不改的,要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成效。
六、注意事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街道、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和综治等考评内容;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对发现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或未完成规定任务导致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将实施责任倒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蓝淳,联系电话:0592-603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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