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3-0400-2023-00040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9
    关于发布湖里区支持智慧交通产业园发展的实施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3-07-19 08:52

    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入驻企业:

      根据《湖里区支持智慧交通产业园发展的实施办法》(厦湖工信〔2022〕32号),为做好2023年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湖里区支持智慧交通产业园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予以发布,请各企业按要求申报。

      附件:湖里区支持智慧交通产业园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

      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9日   

      湖里区支持智慧交通产业园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

      一、申报对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智慧交通产业园实际经营且工商注册、税管关系归属湖里区的企业。

      (二)经联合会审审批同意入驻湖里区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的入园企业,或区政府研究参照《湖里区支持智慧交通产业园发展的实施办法》执行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一)租金优惠

      1.申报条件

      (1)截至2023年7月1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已满一年;

      (2)租赁年度营收(或产值)不低于2万元/平方米或年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

      2.受理时间

      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4日

      3.补助标准

      按照“先交后补”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租金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元/平方米,企业获得租金补助不超过企业上一个租赁年度区级经济贡献。具体如下:

      (1)租赁年度营收(或产值)达2万元/平方米或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达3000元/平方米的入园企业,给予租金50%补助,单家企业租金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

      (2)租赁年度营收(或产值)达4万元/平方米且同比增长不低于5%或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达6000元/平方米的入园企业,给予租金100%补助,单家企业租金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1500平方米。

      4.申请材料

      (1)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租金发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5)银行付款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6)由税务机关盖章的租赁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各一份),作为审核企业营收及税收的依据。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根据季度纳税申报表的月平均值计算各月营业收入。

      (7)如企业为规上工业企业,则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租赁年度报表(表号B204财务状况表),作为审核企业产值的依据。

      (二)转规奖励

      1.申报条件

      对首次年产值符合纳统条件,并纳入工业企业规上统计的入园企业。

      2.受理时间

      采取免申即享,每年一次,与《湖里区促进制造业及软件业倍增发展若干措施》中首次纳统奖励同步兑现。

      3.补助标准

      在享受现行转规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

      4.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申请年度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3)提供首次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月度报表(营收:表号F203财务状况表;产值:表号B204财务状况表)。

      三、相关事项

      (一)企业凡是变更名称的,应附上“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至厦门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有限公司。

      四、申报材料

      本政策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应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首页作封面、信用承诺书、申报项目材料编制、装订。

      (二)装订须知:申报表首页作封面,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加注目录、页码(可手写)。纸质材料一律用由A4纸打印或复印,相关佐证材料(合同、订单、发票、付款凭证等)须加盖公司公章,整份材料加盖骑缝章。

      (三)材料复印件均提交原件。

      五、申报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相关复印件原件,至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运营主体(厦门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有限公司),申报表格样式详见附件。

      (二)审核

      1.厦门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初审;

      2.湖里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复审;

      3.复审通过后,湖里区工信局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区政府研究审定。

      (三)资金兑现

      区政府研究通过后,由区工信局将奖补资金拨付申请单位。

      六、联系方式

      厦门天地智慧交通产业园有限公司 小蔡  0592-5777660

      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小王  0592-5722396

      附件:智慧交通产业园专项资金申报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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