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校际交流工作安排,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校际交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湖里区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实施细则(试行)》(厦湖教〔2017〕112号)精神,为表扬在校际交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决定开展2017-2020年区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教师12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2017年以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派,积极参加义务教育阶段校际交流且已全职交流三年及以上,在交流期间积极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富有成效,得到交流履职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好评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应由交流履职学校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交流履职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二)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后,各校于7月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到各片区长处,以片区为单位汇总审核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各片区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各片区应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及材料报送区教育局组宣科430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推荐。
(三)区委教育工委进行审议,确定表扬初步人选,并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表扬人选。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推荐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质量,确保真正评出优秀的校际交流教师。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提名或推荐。
五、推荐材料
(一)《2017-2020年湖里区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
(二)《2017-2020年湖里区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项目推荐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在1500字左右)。
上述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单位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申报荣誉+人数”,个人文件名格式为“表格名称+单位+姓名”。
联系人:林堆军 联系电话:5722666
邮箱:huangyt@huli.gov.cn
附件:
1.2017-2020年湖里区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2020年湖里区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项目申报表
3.2017-2020年湖里区校际交流工作业绩突出项目推荐名册
湖里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