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44-02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厦湖城委〔2020〕5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党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1
各科室、各中队:
为落实省住建厅《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闽建综〔2020〕1号)、《厅机关直属单位作风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闽建党组〔2020〕14号)及中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局机关直属单位作风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城执党〔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湖里区城市管理局作风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区局机关各科室和各中队根据方案要求和自身工作任务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作风整治问题、整改责任情况,务实举措,狠抓作风整治,推动城管执法系统作风建设往实里抓、往深处走。
中共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作风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闽建综〔2020〕1号)、《厅机关直属单位作风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闽建党组〔2020〕14号)及中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局机关直属单位作风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城执党〔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局党委2020年度从严治党工作重点、2019年度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我局新年度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初心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与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同步,集中开展城市管理行业行风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结合局党委2020年度从严治党工作重点、2019年度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我局新年度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全局机关、各执法中队工作作风短板,通过找问题、抓整改、立制度、补短板、防风险,巩固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动真碰硬抓整治,努力打造一支有担当、有作为,负责任、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为新形势下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领导带头。区局党委机关特别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率先垂范,整改领导作风,转变领导方式,提升领导能力。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对本科室、本中队作风建设负责,自觉强化所属党员干部及职工教育管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通过此次作风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影响作风改进。
(二)问题导向。针对2019年度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反馈指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复发回潮,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结合局党委2020年度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及我局新年度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坚持把找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行问题清单零报告制度,杜绝整治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
(三)注重实效。查找问题要准确具体,整改措施要实效管用。结合行风整治工作,推进自查自纠承诺制,由各科室、中队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一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对自查自纠结果负责。
(四)严肃问责。夯实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让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整治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违规违纪违法、责任落实不到位,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注重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鞭策激励干部勇于担责作为,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以激励奋发担当精神。
二、整治重点
机关各科室、各中队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职能、职责出发,结合此次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反思查摆本科室、本中队和本人的工作失误、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思想根源,着力解决工作站位不高、宗旨意识不牢、作风不严不实、法治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
(一)整治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坚决纠正因循守旧、按部就班,重点整治:
1.思想认识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与高标准严要求有差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
2.理论学习应付了事,“学习强国”、厦门市“干部在线学习”、“党建e家”等平台日常学习抓得不紧,学分不达标;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与本人实际明显不符,学习流于形式。
3.工作站位不高,面对业务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思考不深、研究不多,甚至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不能与时俱进、大胆创新。
4.大局意识不强,协同能力不足,机关内部、机关和各中队之间乃至与其他兄弟部门之间、同事之间,解决问题缺乏通盘考虑,缺乏互动互通互相配合的协同意识,全局观念有待加强。
(二)整治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够严实、办事效率偏低等问题。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上推下卸,重点整治:
1.责任意识薄弱,机关科室之间、机关科室与中队之间、同事之间等工作推诿扯皮、缺乏担当。面对职责不清的情况,主动沟通协调不够,落实工作任务时,主动性不强,不敢根据职责主动作为。
2.作风较为松散,工作标准不高,应付过关、交差了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机关科室作风不够扎实,深入排查问题到一线、检查指导到一线做的不够,存在“浮在面上、沉不下去”的问题。
3.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作为单位、科室负责人,抓队伍管理不严格,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当老好人、怕得罪人;机关在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上,用劲不够,坚持不够,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4.办事效率偏低,对群众反映、上级交办的事项,不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办”的状态。特别是在办件过程中,退件、超期反馈甚至超期未办等问题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存在懒政怠政等问题。群众上门办事、接待群众来访,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三)整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坚决纠正不依法行政、不依规行政、不阳光行政,重点整治:
1.“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不到位,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有缺失,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2.落实《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关于“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之规定不够严格自觉,“单人执法”问题有所反弹回潮。
3.监管执法不够严格,日常执法、巡查不到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较真碰硬,存在失察漏管、执法宽松软现象。
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畏难情绪,对行业乱象习以为常、听之任之,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动力不足、办法不多。
5.执法公平公正不够,对违法违规等行为执法不严、措施不力,存在象征性执法的问题。
(四)整治“底线”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点整治:
1.组织观念不强,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未经批准随意借用人员,对上级决定执行不坚决、随意变通。
2.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以业务工作为借口,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日常工作中,相互间“咬耳扯袖”、监督提醒不够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辣味不足等问题,达不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不到位,权力任性、跑偏越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法违规为亲友在住建行业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或者通过打招呼、找关系干涉行政执法活动。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动作落实不够到位,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有效应对舆情方法不活,妥善解决问题思路不多。
5、在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相对人之间没有构建“亲清”关系,与行政执法相对人关系亲密、甘于被“围猎”。
三、时间步骤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区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推进,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7月、8月份进入建章立制,完善下发制度机制、狠抓贯彻落实阶段。各科室、各中队也可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实际,合理安排四个阶段工作,但总体完成时限不得改变。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研究制定作风整治方案,具体布置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目标要求。各中队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人员思想实际,制定本中队作风整治方案。(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各科室、各中队)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摸清问题底数。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结合2019年度省对市绩效考评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度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等,对照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认真梳理本单位、本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把问题找准、底数摸清。(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各科室、各中队)
2.形成问题清单,找准整改方向。按照人人对照、人人过关的要求,各科室、各中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查找单位、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科室、中队为单位形成问题清单,5月29日前,报区局机关综合科汇总。(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各科室、各中队)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前)。针对作风整治查摆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治。
1.落实岗位风险排查。以中队、科室为单位,普遍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针对岗位调整、职责变化和人员变动等情况,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评估风险等级,形成全覆盖的风险排查汇总表,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各科室、各中队)
2.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群发廉政短信、组织节前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化落实移风易俗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红白喜事不奢办的文明新风,对顶风违规操办的予以通报曝光。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克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从科室、中队负责人严起,推动形成马上就办、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作风。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局属各支部与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各驻街中队结合实际,视情组织。(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局属各支部。各驻街中队视情组织)
3.持续整治“慵懒散”作风问题。针对上级通报和自我排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提醒或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局属各支部。各驻街中队根据各街道党工委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
4.突出整治执法不公和微腐败问题。针对2019年区委巡察反馈的城管执法领域执法不公和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而自由裁量权运用相对较为广泛的实际,结合2019年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区局机关检查督导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充分借助数字城管平台电子监察作用,持续加大城管执法系统“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持续强化一线执纪执法督查工作,重点抓好涉及城管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牵头单位:局党委,检查督导落实单位:法规科、督查科,自查自纠落实单位:各中队)
5.结合工作实际,视情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局属各支部。各驻街中队党支部根据各街道党工委部署要求视情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针对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清单。聚焦职责定位,紧盯两违治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等敏感工作事项和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牵头单位:局党委,落实单位:各科室、各中队)
8月底前分批形成制度建设成果,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周泽勇局长任组长,商建坤副局长、陈玉艺副局长、赖伟金局长助理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总体负责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局综合科,负责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做好整改工作期间的情况收集及报送工作。各科室、各中队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本中队作风整治工作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结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按通知要求上报相关信息。整治工作进入常态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区综合科上报整治工作周进展情况。
(二)紧盯问题整改。区局机关各科室、各中队负责人要切实强化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要坚持立说立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紧扣本科室、本中队职责任务和人员思想实际,深入摸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迅速进行细化和分解,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确保措施落地落实、问题纠治彻底。
(三)力求整改实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整治期间,区局督查科将配合市局督查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双人执法”、落实“三项制度”要求等一线执法情况以及上班纪律、队容风纪等检查力度,通过以查促改、以改促做,进一步转改作风、务实工作成效。在抓好面上问题整治的同时,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常态保持的方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巩固整治成效,力求常态长效,防止反弹回潮。
附件:1.作风整治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汇总表(样表)
2.作风整治专项工作推进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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