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4-02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湖江街〔2024〕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1
湖江街〔2024〕1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改居”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4〕3号)、《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农〔2024〕88号)和《关于印发〈湖里区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湖村产改办〔2024〕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要求,为巩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深入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点题整治”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全街道“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有效维护“村改居”社区集体和股民群众权益,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领域民生治理品牌。
(一)清理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清理未及时足额收取租金、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等问题,推行村集体财务非现金结算,探索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特别要重点排查小组、老人协会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纠正以白条入账等支出不规范问题。推进村级财务、经济合同等网上公开,解决村集体财务公开不完整、不全面、流于形式等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1.开展村财非现金结算。村集体收支实行银行转账、收款二维码实时缴存、村务卡等方式支付结算。6月20日前要全部完成二维码、村务卡办理。
2.实现村集体财务收支和经济合同网上公开。一是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公开。定期公开村级财务收支统计简表和公开图片基础上,新增设按年度填报的4张村财公开报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情况登记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固定资产情况登记表》《村集体经济组织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情况登记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和录入全部村集体经济合同等进行公开。二是厦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公开。拓展市级村财公开“一村一码”内容,9月底前实现经济合同、收支流水和收支原始凭证全公开。
(二)整治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经济合同问题。重点围绕集体资产资源是否存在无偿占用营利、处置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排查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处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违规处置等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问题;围绕集体经济合同是否按民主决策程序发包、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排查整治集体经济合同损害集体经济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6月15日前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配合市级逐步完善“村改居”社区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动更多“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进场交易,防止暗箱操作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
(三)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举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6月15日前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四)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社区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行为。6月15日前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五)改进公开不到位问题。推进村集体财务、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加快解决村集体财务公开不完整、不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六)整治“三重一大”事项处置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投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工作举措及进度安排
(一)深化问题排查和整改。
9月份前,各“村改居”社区要围绕“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合同、债务、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突出问题,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资金投资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持续深入排查,结合目前尚未整改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一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跟踪调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同时采取边查边改和集中整改相结合的办法,分类施策,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问题复杂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处理。各“村改居”社区要整合各方力量,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整改,6月30日前要有明显成效。
(二)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1.推行村集体财务非现金结算。全面实行村集体大额收支银行转账;7月起,全面推行小额资金支出村务卡付款、小额收款二维码缴存。探索开展村集体财务线上支付等方式,实现过程轨迹监督。
2.加强“村改居”社区集体财务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全面完成会计制度的转换,规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将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全部纳入厦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管理。
(三)规范“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配合做好“村改居”社区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的逐步完善,保障“村改居”社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健康运行,按《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要求,推动“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达到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必须进场公平阳光交易,防止暗箱操作,提升“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价值。
(四)拓展完善网上公开监督内容。
1.发挥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闽政通”APP中)功能作用。要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管理,各“村改居”社区要落实专人,认真核查街道转办的群众留言,做到群众留言5个工作日内受理,30日内核实反馈。
2.拓展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公开内容。继续推行村级财务收支统计简表和村级财务图片公开,6月底前,拓展公开村集体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图片,完成全部社区集体经济合同、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录入并实现公开。各“村改居”社区要协同推进集体“三资”在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公开。
3.推动村集体财务公开“一村一码”推广使用。按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中村财公开“一村一码”系统完善进度,组织社区集体经济合同在录入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全部按要求录入市级村财公开“一村一码”系统。各“村改居”社区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微信扫描“一村一码”进行线上查询和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情况。
(五)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各“村改居”社区应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规范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各集体经济组织8月底前建立和完善以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及合同签订为重点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六)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分级对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人员开展全面培训,进一步提升集体资产监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5月底前,组织各“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培训,并发放汇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学习材料;6月中旬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等相关人员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统筹部署贯彻落实。各“村改居”社区要充分认识深化推进“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点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做谋划,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成效明显。
(二)加强调度和督导。继续实行专项整治“双台账”月报制度,并视情进行通报,各“村改居”社区每月15日前报送“双台账”、进度表和月工作总结等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纪检监察组适时对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区、街、社区等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将“点题整治”工作将纳入市对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区住建局要对进度慢的街道和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调研督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改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重点内容等,确保发动到位、宣传到位,提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晓度、参与度;要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培训,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使用中的问题,提高使用效能。及时总结“点题整治”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全区整治工作。
(四)及时总结评估。各“村改居”社区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街道。总结报告要包括“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点题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措施等方面内容。
附件:1.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整治各项措施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曾以勤 |
党工委书记 |
副组长:陈 婷 |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陈天友 |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
徐保之 |
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
许邵彦 |
党工委副书记 |
卓仁华 |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察委江头街道监察组组长 |
成 员:张杰卫 |
四级调研员 |
丁 颖 |
综治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
曹梅媛 |
经服办主任 |
陈媛婷 |
党政办主任(挂职) |
刘宏鹭 |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
洪丽梅 |
纪工委工作人员 |
李志坚 |
后埔社区党委书记 |
王瑞臻 |
蔡塘社区党委书记 |
肖德球 |
江村社区党委书记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梅媛兼任,办公室人员陈辉煌。
附件2 2024年江头街道集中整治“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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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年5月31日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作节点及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组织领导 | 制定实施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 | 街道 | 5月底前完成 |
2 | 宣传引导 |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提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晓度、参与度。 | 街道、社区 | 持续推进,重点集中在5月完成 |
3 | 排查整改 | 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或流失、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村集体财务公开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持续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 街道、英嘉会计师事务所 | 持续推进,重点集中在5-6月完成 |
4 | 推行村财非现金结算 | 大额资金收付,全面实行银行转账 | 街道、社区 | 5月底前完成 |
5 | 小额资金支出,全面推行村务卡付款 | 街道、社区 | 5月底,开卡率达50%;6月10日,开卡率达70%;6月20日,全面完成;6月30日起,查缺补漏。7月起,全面实行村务卡付款。 | |
6 | 小额资金缴费——全面推行二维码收款 | 街道、社区 | 二维码设置率达50%;6月10日,二维码设置率达70%;6月20日,全面完成;6月30日起,查缺补漏。7月起,全面实行二维码收款。 | |
7 | 规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全面完成会计制度的转换,将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全部纳入厦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管理。 | 街道,良邦会计师事务所、社区 | 5月底前完成 |
8 |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 按《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要求,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达到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必须进场公平阳光交易。 | 街道、社区 | 5月起,持续推进 |
9 | 拓展完善村财管理网上公开 |
村财公开内容为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农经发〔2011〕13号)文件规定的八大方面内容。 至少包含◆村级银行存款日记账公开表;◆村级现金日记账公开表;◆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村级会计科目余额表。 |
街道、社区 |
5月底前完成第一季度村财收支公开图片及简表填报; 6月底前完成资产资源表格上传公开。 |
10 | 有效期内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在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公开。 | 街道、社区 |
5月31日前完成合同信息录入、审核工作; 持续做好合同履行计划的执行,及时填报收款日期及收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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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动村财公开“一村一码”推广使用,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微信扫码进行线上查询和监督。 | 街道、社区 | 按市级系统完善进度推进 | |
12 | 集体经济合同在录入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全部按要求录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一村一码”系统。 | 街道、社区 | 按市级系统完善进度推进 | |
13 | 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 街道修订《“村改居”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 街道 | 区级管理办法印发后2个月内完成 |
14 | 各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以开支分级审批、资金收支管理、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处置及合同签订、社务(包含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为重点的管理制度。 | 社区 | 8月底前 | |
15 | 材料报送 |
1.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表; 2.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登记表(明细表); 4.“点题整治”问题线索登记表; 5.“点题整治”项目周工作进展表。 |
街道、社区 |
表1、表2、表3、表4每周一报送 表5每周二报送 5-6月集中攻坚期,部分数据、工作进展实行日报(根据上级要求进行) |
16 | 工作动态(简讯) | 街道 | 月报(各责任单位一月一篇) | |
17 | 总结评估 | 典型整改案例 | 街道 |
各责任单位按分解时间报送1篇 殿前街道、 金山街道(5月报送)、江头街道(6月报送)、禾山街道(7月报送),湖里街道(8月报送) |
18 | 典型经验案例 | 街道 | 8月10日前报送(各责任单位报1篇) | |
19 |
开展总结评估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报告要包括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措施等方面内容) |
街道 | 9月1日前各街道报送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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