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200-2018-00030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18〕124号
- 发布机构: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04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向上级申报项目工作程序的通知
时间:2018-12-12 17:59
厦湖府办〔2018〕12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向上级申报项目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向上级申报项目的科学性,避免申报后项目实施困难造成被动,根据区政府要求,特制定项目申报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准确掌握申报要求。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吃透上级精神,准确掌握申报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和要求。
2.充分调研评估论证。牵头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办的意见,与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加强会商,对拟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并填报审批表格(详见附件2),经区领导审定后上报。
3.狠抓项目组织实施。项目明确后,牵头部门要按照“六定”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链,并实行计划上墙、挂图作战,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1.向上级申报项目工作流程图
2.项目申报审批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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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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