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200-2018-00030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18〕124号
    • 发布机构: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04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向上级申报项目工作程序的通知
    时间:2018-12-12 17:59

      厦湖府办〔2018〕12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向上级申报项目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向上级申报项目的科学性,避免申报后项目实施困难造成被动,根据区政府要求,特制定项目申报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准确掌握申报要求。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吃透上级精神,准确掌握申报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和要求。

      2.充分调研评估论证。牵头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办的意见,与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加强会商,对拟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并填报审批表格(详见附件2),经区领导审定后上报。

      3.狠抓项目组织实施。项目明确后,牵头部门要按照“六定”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链,并实行计划上墙、挂图作战,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1.向上级申报项目工作流程图

      2.项目申报审批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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