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1-00020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1〕1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3
厦湖府〔2021〕125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里区湿地名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快开展湿地名录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19〕80号)等相关文件对湿地保护提出的分级管理要求,经研究同意,确定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湖里区湖边水库湿地、湖里区埭辽水库湿地和湖里区环海东北片区湿地共计3个湿地、面积共计1425.5565公顷,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湿地保护责任单位要加强管理,根据各自职责统筹安排保护工作;要按照《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附件:1.厦门市湖里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登记表
2.厦门市湖里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分布现状总图
3.厦门市湖里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分布现状图(湖边水库)
4.厦门市湖里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分布现状图(埭辽水库)
5.厦门市湖里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分布现状图(环海东北片区)
6.厦门市湖里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分布现状示意图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206020005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