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人社〔2015〕90号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里区建设局
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辖区各建设施工企业: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厦人社〔2015〕228号)及湖里区人社局、湖里区建设局《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里区建设局
2015年12月11日
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厦人社〔2015〕2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厦人社〔2015〕228号文精神为指导,通过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的开展,督促施工企业加强自律,建立健全欠薪防范机制,有效监管工资支付行为,预防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夯实我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人社局重点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的政策指导和督促,结合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深入各项目部指导检查,掌握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查处欠薪隐患。
区建设局重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监督工程款及时拨付,在各施工项目部推行工程款和工资分开管理,单独列帐。规范建筑劳务企业用工管理。
三、创建对象
本次创建活动对象为区监管在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落实“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负有监管责任。总承包单位要按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创建工作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区建设局将对辖区施工项目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动员施工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召开部署动员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明确任务目标。各施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
(二)组织实施。各施工企业召开创建活动专题动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培训,对创建项目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劳资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解决创建中发现的问题,摸索创建经验,探索建筑施工用工管理新思路。
(三)检查验收。各施工企业要对创建项目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创建经验报告。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将联合组织调研督查,对好做法好经验进行表彰推广。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每个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工作方案,制订欠薪处置应急预案。总承包企业要成立无欠薪项目部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汇同各方研究解决。
2.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各劳务分包单位应及时与施工班组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并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3.建立实名制管理。项目部应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记录。项目部应核查各施工班组进场工人的有效身份并做好登记手续。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如实向项目部提供每日用工及考勤记录。
4.实行工资支付实名制。各施工班组要按月如实向劳务分包单位及项目部报送该班组工人花名册和工人工资表等台账,以便发放工人工资并备检。
5.建立现场信息公示制。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告示牌”,公布施工企业无欠薪项目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各创建项目部要对照无欠薪项目部规定、工作内容、流程和创建标准,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附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厦人社〔2015〕228号)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