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2-0200-2025-0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8
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夯实管理基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 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4〕161号)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资产盘活情况报告四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部门、各区按照预算管理或行政区划级次逐级汇总编报。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是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情况、保障单位运转和促进事业发展情况,分析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4.资产盘活情况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资产盘活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各主管部门报送区财政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9日。
(二)报送内容
1.报送材料。各主管部门应以正式文件向区财政局报送资产报表汇总表、编报说明、分析报告、资产盘活情况报告。报表封面签章齐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均应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2.报送格式。报送格式。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通过厦门市智慧财政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块”上传,单位应同时上传签章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两个版本的内容需完全一致。
3.报送方式。通过厦门市智慧财政系统填报2024年度资产年报,填报路径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块-资产报表-资产年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系统于2025年2月17日正式开放填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编制、审核等工作开展,确保数据应报尽报,不重不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经得起财政部报表会审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质询。
(二)夯实基础,提升效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年终盘点,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各单位应当在资产年报编报前,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体检”模块开展数据全面体检,根据数据体检结果修改完善基础信息,确保资产卡片等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调剂共享,持续盘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有关规定,健全资产盘活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资产系统调剂共享平台,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跨部门、跨区域、跨级次调剂共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行业仪器设备、文体设施、软件资产、数据资源等资产的共享共用。
(四)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编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深入总结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和推进各项改革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总结2024年度资产盘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系统梳理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从严审核,提高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大资产年报审核力度,建立资产年报与政府财务报告、企业决算报告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衔接和一致性。资产年报中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数据,需经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部门认可。对本年度和上年度相比重大数据变动,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等情形,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市财政局将对各单位编报说明和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并作为单位预算管理绩效指标中资产规范性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六)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安全。资产数据不得随意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不安全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各单位可以从厦门市智慧财政系统首页-公告栏中下载报表编报相关材料。
(二)联系方式(区级各部门)
技术咨询电话:0592-5390080、 5398593。
业务咨询电话:0592-2858375、2859622、2859618。
区国有资产中心:5722063。
附件:1.2024 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2.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3.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4.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提纲
5.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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